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凡经依法核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所签订的房屋预售合同均为有效合同;
然而,若出卖方未能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而与买方签署了认购书,则该认购书将被视为无效。但是,如果在诉讼提起之前,出卖方成功获取到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那么该认购书可被视为有效。
此外,参与合同签订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具备书写能力,其意思表示亦须出自自愿且真实无欺诈。
最后,合同内容必须合法合规,并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