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屋买卖合约所引发的诸多纷争,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有效的解决路径: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
首先是协商,这种方法主张以诚信平等的基本原则作为核心基础,让各方面对面地深入探讨和交流,以便能找到最佳的解决之道,这也是我们最希望看到并且也相对合适的一个解决方案;
其次是调解,如果各方在讨论过程中仍然无法就某些问题达成共识,那么他们可以选择请求相关机构介入调解,比如如果其中一方或者双方都是国有企业的话,他们可以考虑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在处理这类事务的时候,上级主管部门需要保持公正公平的立场,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行政干预现象。此外,当事人还可以请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甚至是法庭等多个部门协助调解,以期解决争议;再者是仲裁,如果各方在协商后依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且他们都不愿意接受调解的话,那么他们可以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具有相应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
最后是诉讼,如果合同文本中没有明确提到仲裁条款,而且事后也没有对仲裁做出明确的表示,那么合同当事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将相关争议提交给法院,以寻求司法救济。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