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开发商负责建造的房地产项目若未能如期交付使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购房者有权依法向其提出索赔申请。假如开发商经认真督促之后,仍然未能在合乎情理的期限内履约,那么购房者便可选择解除购房合同,不仅如此,还需承担相应的违约金或对受损方进行赔偿。而在此情况下,若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并未事先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明确损失赔偿的计算方式的话,则可以参考同区域、同类型物业的租赁价格作为参照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