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晚交付房屋的权利维护方法:作为购房方,您有权通过书面催告的形式敦促出卖人在合理的时限之内,尽快完成房屋的移交手续。若出卖人未能按时履行义务,您可以选择终止与之签订的合同,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双方就此问题无法达成共识,您还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