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您
首先可以向法院递交具有法定效力的拍卖确认函或裁定书,以此明确地证明该房地产已经成功地通过您的安排进行了拍卖,从而有权利要求相关方面进行迁离。
其次,您也可以选择主动与负责执行的法官保持密切的沟通,并向法院提交相应的申请,坚决主张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来确保该房屋的清空工作得以顺利完成。关于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我们必须认识到,房产本身并不具备直接进行拍卖处置的资格。因此,您可能需要考虑向更高级别的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异议请求,试图撤销原来的拍卖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的,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将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物的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或者变卖抵押物。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