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即公司、企业及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中,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非法侵吞或占有本单位财产的行为。对于该类犯罪的追究流程,可概括如下:
首先,单位或个人在察觉到可能存在职务侵占行为时,应当及时采取行动,搜集并保留相关证据;
其次,根据相关规定,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并提交相应的证据资料;再次,公安机关在接收到报案信息后,将对事件展开初步调查,以确定是否具备立案的条件;若经调查,符合立案标准,公安机关将会正式启动立案程序,展开深入的侦查工作;待侦查工作完成后,由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如认定确有犯罪事实发生,则将向法院提出公诉请求;
最后,法院将依据事实与法律,对案件进行公正审理,并做出最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