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定金是无法予以退回的。具体来说,若合同中所提及的是定金,当其中一方违约时,双方如有明文规定则应按规定执行;反之,若未有相关约定,当卖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定金将被双倍返还;而当买方发生违约行为时,定金便不予返还。在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定金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物价值的百分之二十。在签署正式购房合同时所支付的定金,亦即立约定金,主要用于确保双方能够顺利订立正式有效的合同。购房者已经支付定金后却决定不再购买房屋,此时开发商有权拒绝退还定金。然而,若开发商收取定金后却未能履行出售房屋的义务,需向购房者双倍赔偿定金。然而,若由于非可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得以订立,购房者有权请求退还定金。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各类合同类文件的性质和内容存在差异,因此针对每份合同所需采取的处理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