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购房订金无法全额退还之问题,可采取以下妥帖解决途径:
首先,当事人(即购房者)可尝试与房地产开发商就退回订金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共识;
其次,购房者也可求助于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处理,以便妥善解决争议;第三,购房者可以考虑致电12315投诉热线,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最后,如果以上措施未能得到满意解决,则购房者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律援助。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