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以书面合同形式签订的协议自所有签署者盖章或摁印之时正式生效。
若对于合同书形式签订的协议,则只有当所有签署者皆签章或局部摁印,方可视为协议正式建立。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事项发生之前,可有两种情形使协议得以成立。
其一,如果在签署、盖章或摁印之前,签署者中的其中一方已兑现了其承担的主要责任并得到对方认可,那么同样可以认为此份协议早已正式建立。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