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通常情况下,承租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拒绝缴纳租金。然而,若出租方未能按照约定提供租赁物或未尽到应有的维修责任,从而严重影响了承租人享有合同所规定的主要权益时,承租人有权选择暂时性地拒绝支付直至问题得到解决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