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中包含了医疗保险部分,且根据相关规定,参与该体系的参保者需接受至少一个月的医保缴纳义务,自次月始即可正式享受医保范围内的报销服务。
关于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问题,其责任主体包含了雇佣方及劳动者自身,要求雇主务必于雇佣关系成立后的第一个月起便向员工提供相应的医疗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