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条文的明确规定,作为商品房购买方的您有权要求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日期起的一个相当长时间内赔偿因延迟交房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若是在此期间向开发商提出此类索赔请求,那么从您首次通告此事开始算起,包括这部分在内的全新的诉讼时效将再次自动重置为三年的时限。对于法律中有关仲裁时效的具体规定,当按照该原则执行;如无明确规定,则应参照并应用于诉讼时效的相关准则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八条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