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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有没有挪用公款罪

民营企业有没有挪用公款罪
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人员利用职权之便,侵吞挪用公款充当个人资产或者通过损害公共资产来提升个人资产,是为贪污;受贿是指企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利用自身职权,收受他人财物。惩治贪污、受贿犯罪,是我国现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在刑法分则中将贪污贿赂罪列为专门一章,作为独立的类罪,对于加强国家的廉政建设,突出反腐败的打击重点,有效地遏制职务犯罪,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07-29 16:44:56 已帮助124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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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有没有挪用公款罪
首先需强调的是,民营企业作为非国家所有制的独立法人实体,其内部员工涉及挪用资金违法行为并不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挪用公款罪”的明确定义。而根据这项法律条例所阐述的内容,挪用公款罪仅在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内,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这些国有机构指派至非国有公司、企业及其它单位,从事公务的聘用人员适用。因此,针对民营企业工作人员涉及的挪用资金行为,应依照我国关于挪用资金罪的相关刑事管理法规执行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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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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