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罪走个人账户怎么办

职务侵占罪走个人账户怎么办

职务侵占罪走个人账户怎么办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7-29 16:50:37 已帮助2934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职务侵占罪走个人账户怎么办
倘若在职务侵占罪中涉及到违法所得通过个别账户进行流转的状况,这很可能触及到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而故意予以窝藏、转运、收购、代理销售或者采用其他掩饰、隐匿手法的人,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处罚。若该私人账户被用于掩盖、隐匿职务侵占罪所获得的违法所得,便有极大可能性被判定构成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罪。对具体的刑事责任程度,必须参照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司法实践才能做出准确判断。假设个人账户只是犯罪所得的临时周转地,那么其或许不会被视为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罪的行为,然而若是个人账户成为犯罪所得转移的主导方式,那就极易被认为构成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