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陷入财务困境且长时间拖欠员工薪资未予补偿,那么您可考虑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以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对破产财产进行优先级清偿以便覆盖破产费用及共同利益负责人需承担之债务后,破产偿债顺序将
首先支付拖欠职工的薪酬及其医疗保障、残疾补助以及丧葬费等福利支出;
其次,拔付应归属于职员工资账户下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再者,便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