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因故在社保方面中断交费达三个月之久,那么此刻便应当立即恢复续保,并及时地对之前所拖欠的保险费用进行补充填充。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之相关规定,若个人在参与医保过程中连续三个月或更长时间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相应的保险费用,则该情况会被视为保险费用的中断缴纳,自第三个月起,持卡人将会失去享受到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所有医保待遇,同时,此种情况也将从发生中断缴费的当月起开始计算为今后的中断缴费年限。
在中断缴费之后又重新考虑投保的话,持卡人可以选择将之前中断缴纳的保险费用补齐,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将必须由持卡人流失自己承担。
值得强调的是,在重新投保的时候,持卡人还需继续缴纳至少六个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从第七个月始方能再次享受到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保障。
社保中断将会对医疗保险、退休金保险、失业与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等多个领域产生广泛而深刻的影响。
特别是在医疗保险方面,如若中断缴费长达三个月,那么此类情况便会有一段持续三个月的等待调整时期,一旦超出这项限制,那么持卡人此前所累计的每月连续交纳的保险费用年限将会重新进行计算。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