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延迟交房而欲提出退房请求,则需由购房方向出售方进行正式催告。若在催告期超过三个月后仍未能如期交付房屋,即可向出售方发出正式的退房通知书。在收到退房通知之日起,出售方有义务在十五日内完成相关退房手续,并将购房款项全额返还至购房方手中。此外,还应根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