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卡在部分情况下跨越城市仍然可以被使用,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在这之前必须先行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手续。
只有成功办理此项手续后,患者才能在特定地区的医院享受报销和缴纳费用等相关服务,与正常在本地就医所享有的待遇几乎无异。
然而,若未能办理异地就医结算事宜,则无法实现医保卡的直接使用,这主要是由于目前的医疗保险制度一般以市级为单位实行统筹规划所决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一)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二)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