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证上增加姓名,涉及到相关费用。
若为夫妻关系,且房屋并无银行货款的情况下,仅需支付相应手续费用即可完成添加姓名事宜;
然而,若房屋仍存在银行贷款,例如为纯公积金贷款,则需额外支付100元的加名费用;倘若贷款形式为组合贷款(即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结合),则需额外支付200元方可进行办理。
针对亲人间赠与的情形,在进行房产证加名时,还需支付公证费及评估费,同时缴纳契税也是必须的程序之一。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
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