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请
首先详细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在表格内贴好您本人近期拍摄的一寸免冠照片;如果由所在单位提供相关证明,还须将照片粘附于该表格之上并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对于您个人单独提交的申请,也请务必填写清楚单位名称、具体地址以及联系人员姓名与联系电话,并且向指定人员详细告知通知情况。
(2)请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
(3)请携带您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其复印件。
(4)请详细提供所有完整且连续的病历资料,如若曾经历过住院治疗,则需附带住院病志原件(凭借患者本人身份证明前往医院病案室复印病志,并同时加盖医院病案管理专门印章后,即可视为病史原件)。
此原件将由鉴定中心保留作为参考资料,您若需要使用可再次前往病案室提取。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