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诈骗等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由其父母或其他合法监护人对其实施严格的家庭管教措施,必要时可采取相应的专门矫治教育手段。对于已经年满14周岁但尚未达到16周岁的个体而言,若触犯了抢劫罪行,则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