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疏通公共下水道所需的费用,应由物业公司全权承担;而对于个人家庭下水道的清理工作,则需要业主自行负责。当住宅区内的公共排水管道发生阻塞时,物业有义务承担维修责任。因为公共排水管道作为公共设施的一部分,是受物业公司严格管理与监督的。至于业主自家的下水管道,通常情况下,应由业主自主负责进行维护和保养。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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