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业主在未充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下出租其名下房产而引发重大火灾或其他严重后果时,依法应当负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反之,若业主已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且房舍本身无任何安全隐患,那么一旦发生租户安全事故,业主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第十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租赁用途和使用要求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和拆改室内设施,不得损害其他业主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承租人因使用不当等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和设施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