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尚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罪犯,依据法律流程规定,其将无需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所有触犯刑法之人,我们的方针始终遵循着教育,感化以及挽救的原则,同时我们也坚决执行以惩罚为辅助,以教育为主导的政策。在进行量刑裁决时,我们会对未成年罪犯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对于成年罪犯则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虽然未成年罪犯与成年罪犯在性质上有所不同,但在实际判决中,成年罪犯所面临的刑罚往往更为严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第十七条之一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