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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条款能否替代质押合同

质押条款能否替代质押合同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务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车等财产作为自己债权担保的行为就叫做抵押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我国法律对债务人相关的财产能否作为抵押物以及相关的抵押顺序是做了明确规定的。
2024-08-02 10:15:52 已帮助159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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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条款能否替代质押合同
质押条款无法替代全面而具体的质押合同。
质押条款仅仅作为质押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其自身存在的局限性使得这种说法无法达到全面完整的保护目的。
欲实现这一目标,必须签署更为详细和明确的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乃是出质人和质权人之间在原生债务合同基础上,针对质物担保事宜达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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