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并非通常被视为职务犯罪的一种罪行。
在我国,唯有国家机关、国有独资公司或国家控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的工作人员,利用其既有职权进行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行为,方可被视为职务犯罪。
这些行为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与政治权利,破坏了国家对于公务活动的规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