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方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在其离世后成为遗产时,该遗产的分配方式主要有两种,分别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
若继子女并未与其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且不曾接受继父母的抚养及教育,并且对其继父或继母未履行过赡养关怀的责任;
那么,便无法将其视作为与继父母之间产生了扶养关系,而继子女在这种情况下也就无权获得继承权。
反之,若继子女已与继父母建立起扶养关系,那么他们依法享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