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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必须由公司告吗

职务侵占罪必须由公司告吗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8-02 14:33:48 已帮助8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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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必须由公司告吗
关于职务侵占罪起诉主体问题,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并不仅限于公司自身才能行使起诉权。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明文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务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时,应依法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责任;若涉案金额巨大,则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可附加没收个人财产。若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存在职务侵占行为,而相关单位选择不予起诉,那么受害人有权自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因此,职务侵占罪的起诉主体并不仅仅局限于公司本身,受害人同样享有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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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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