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辩护专题 > 职务侵占罪谁在占有

职务侵占罪谁在占有

职务侵占罪谁在占有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
2024-08-02 15:19:25 已帮助2203人

精选律师 · 讲解实例

职务侵占罪谁在占有
在涉及职务侵占行为的案件中,违法犯罪者通常为企业、机关或者其他机构的工作人员。此类人员通过职务上所享有的特权,擅自将所在单位的资金或者财产据为己有。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法规,针对不同数额之非法占有行为,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具体而言,倘若存在数额较大的情况,责任人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罚,并且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若非法占有的数额达到巨大程度,那么责任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同时也需要缴纳罚金;而对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责任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同样需要承担罚金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包同贺律师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交通事故
咨询律师
最新 最热
全部
更多
包同贺律师

帮助人数: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