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遇有法定节假日期间工作而未获得三倍工资的情况,请采取以下步骤妥善处理:
(1)若您是劳动者,当公司未能按照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时,您应首先尝试通过与公司进行积极沟通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如果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您便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
(2)此外,您也有权直接前往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遇法定节假日无三倍工资之现象,您可依据以下方式进行举报投诉:
(1)法定节假日未获三倍工资的,可向劳动监督大队提出投诉;
(2)同时,作为相关劳动者,您亦可行使劳动仲裁权利,以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