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涉及到的被执行当事人身处异地,这亦并不会阻碍人民法院实施强制执行之流程与步骤。人民法院仍有权对该当事人名下的财产进出强制执行的环节。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当执行员收到有关申请执行书以及移交执行书后,应及时对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并且可立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