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需要解除银行卡的冻结状态,完成此项操作之后方可进行相应的贷款偿付工作;
2.主动与贷款机构取得联系,向其充分阐述自身遇到的问题,请求解除已经被冻结的银行卡,同时更换为其他有效银行卡来执行后续的还款程序。
3.与贷款机构保持密切沟通,探讨是否有可能采用其他途径来履行贷款偿还义务,例如将应还资金直接汇入到贷款机构指定的还款账户中,或者借助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多元化手段进行还款操作等等。
4.若用户所偿还的是
银行贷款,则可直接前往相关银行网点柜台办理还款手续。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
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
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
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
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
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发现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被执行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及时解除对超标的额部分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但该财产为不可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其他财产不足以清偿
债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