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挪用资金罪这一罪名而言,的确会面临着法律制裁。
首先,当行为人将公共资金私自挪为己用,并将这些资金用于非法活动时,若涉及到的金额达到了三万元人民币以上,那么便需要以挪用公款罪来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倘若这类涉嫌犯罪的行为人被判定为挪用公款罪名成立,将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
然而,如果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较为严重,那么他们可能会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后,如果行为人所挪用的公款数额巨大且未能及时归还,那么他们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