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
工伤员工的
伤残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其数额应为
劳动者7个月的
工资总额;而医疗
补助金则为1个月的工资额度。
同时,
医疗费用等其他各项开支也将依照实际产生的金额来进行结算。
2、然而对于受到工伤的劳动者鉴定为十级级别时,具体能获得的
赔偿款额,这将受到许多复杂因素,例如个人
月工资水平、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的影响。
3、依据相关法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如下:对于
七级伤残者,支付额度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对于
八级伤残者,支付额度为11个月的工资;对于
九级伤残者,支付额度为9个月的工资;对于
十级伤残者,支付额度为7个月的工资。如果劳动
合同到期或由劳动者本人提出
终止劳动合同,他们将会有资格享受到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七至十级依次为1
5、
10、
8、6个月本人工资)及一次性的
伤残就业补助金(七至十级依次为1
5、
10、
8、6个月本人工资)。
4、此外,需要注意的是,
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待遇方面,
停工留薪阶段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若患者受伤程度较为严重,或是出现了特殊情况,经过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那么其停工留薪期限可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时间最多不能超过12个月。一旦工伤职工被评定为
伤残等级,原有的
工资福利将不再发放,改成按照该章节规定享受新的伤残待遇。如果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之后仍然需要进行治疗的话,那么享有的
工伤医疗待遇将继续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
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
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
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