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劳务合同的过程中,医疗保险无需作出赔付;如果在此期间,该劳动者发生中断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情况,那么他将无法透过医疗保险基金申请报销相关的医药物资费用。相反地,当该劳动者就职于新的用人单位或者是选择了灵活就业的方式来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用,那时他才能获得部分医药费的报销权利。
然而,对于那些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紧急情况下急救、抢救等方面的医疗费用,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这些费用原则上都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进行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