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质量问题之责任归属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状况进行深入剖析。对于新建
商品房而言,假如其仍处在
保修期限之内,那么通常应当由开发企业对所售房屋的整体质量及其核心结构与基础工程承担起不可推卸的责任。然而,对房屋的其他部分来说,开发商往往会设定一个特定的保修期限来承担相应的质量
保证义务。倘若房屋质量问题系由于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操作不当所引发,那么在开发商承担了相关责任之后,有权向施工单位进行追偿。至于那些已经投入使用多年的老旧房屋,如果其质量问题是由于业主自身的不当使用或者未经许可的擅自改造行为所致,那么业主将不得不独自承担相应的后果。而如果房屋质量问题是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尽职尽责地履行职责所导致,那么物业管理公司也可能需要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的来说,我们必须依据房屋质量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房屋的建造及使用历史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的考量与评估,才能确定最终的
责任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