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浙江舟山地区的房屋交易
纠纷处理过程中,
律师服务费用的承担规则遵循着“谁聘请谁负责支付”的
基本原则。然而,在特定情形下,这一原则亦有所突破:倘若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就律师服务费用的承担主体进行了明确约定,那么便需严格遵守该
合同条款。另外,假如事例所覆盖的主题领域涉及到了
消费者权益保障、
知识产权侵犯等特殊行业
法规要求,且相关法律条文明确规定
律师费应由
败诉方承担的话,那么便须依据法律规定来执行。除此之外,在某些特殊环境与条件之下,当地法庭也可能会因案而异,临机做出决定,基于公正和平等的原则,酌情决定由败诉方来承担部分乃至全部的律师服务费用。然而,此类情况并不具有普适性,需要对诸多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和权衡,诸如
当事人双方各自在整个争议中所体现出的过错程度、具体
诉讼请求的合理性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