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中最常见的
欺诈条款包括:故意对房屋的附属设备进行误导性的宣传,例如承诺的学区、商圈等
配套设施未能按时兑现;蓄意隐瞒房屋内的显著性瑕疵或者严重质量问题,诸如结构的缺陷、防水层严重失效等;过分吹嘘房屋的实用面积或者用途;于事实不符地阐述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以及所处地段的土地属性等等;采取极不合理的低定价吸引购买者签订
买卖合同后,通过各种借口达到提升房价的目的。基于我国《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以上列举的任何一种欺诈行为,购买者均有权利申请
解除合同,并且向开发商提出
赔偿损失的要求。因此,购买者在签署房屋购置合同的过程中,务必要倍加谨慎地审视每一条
合同条款,对于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口头承诺,应尽可能地将其明确写入合同之中,以便在未来出现
纠纷时能够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此外,还需特别留意保存与此相关的
证据材料,例如宣传手册、聊天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