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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被辞退人员有何补偿

深圳被辞退人员有何补偿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而劳动关系的认定其实是一个大课题,不仅涉及到如何根据构成要件对当事人之间是否成立劳动关系作出认定,还涉及到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等其他用工关系以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比较和区分。
2024-08-22 17:27:14 已帮助17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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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被辞退人员有何补偿
在广东省的特区城市——深圳市,对于企业雇佣关系终止时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问题,往往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若雇主是未经合法程序便解除了与某位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这种做法通常被视为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之举。在此种情形下,雇主应对该员工支付相当于原本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赔偿金给其作为补偿。而关于这项经济补偿的给付方式,依据的是该员工在现服务的单位中实际工作的年数。具体计算方法为,若这位员工已工作超过一年,则每年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反之,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只给予其半个月的工资补偿。如果这位员工在离职之际所从事的工作未满一年且未达到半年的界限,那么就需要根据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年限来决定他们能得到的经济补偿金额了。然而,这其中也存在例外情况。若雇主因为某种员工的重大、明显的过失或不当行为而决定与其解除雇佣关系,那么此时雇主便无需再对该员工进行任何补偿。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月工资”这个概念指的是该员工在与雇主的劳动合同正式解除或是终止之前的那十二个月里的平均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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