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针对房地产交易争议的事件,法院在接到
申诉书之后,通常会在七天之内裁定是否受理此案。倘若裁定予以受理的话,则会自
立案之日起五日之内向被告人发出
申诉状副本,而被告方应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
答辩状。法院在收到答辩状之后,同样会在五日内向原告人发送该副本。在上诉环节中,普通程序审理的事件,应确保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进行终局判决。如有特殊情况(例如事件复杂性较高或
证据收集困难)需要延长
审理期限的,必须经过本院院长的批准,方可延长至六个月;倘若仍需进一步延长,须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出申请。而采用
简易程序审理的事件,应当
保证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审理并做出判决。然而,实际的审理时间长短还将会受到各类因素(如事件复杂程度、证据收集状况等)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