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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二卖”这一现象无疑属于违约行为,且在某些事件中还可能涉及到
欺诈嫌疑。在此类情况下,您务必明晰以下几个重要因素:两份房屋买卖协议的订立日期、首期支付款项以及是否已经完成
过户登记等关键环节。假设以上两个协议存在之余皆尚未
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那么实际占用了该房屋的买方将享有优于其他买方的权益;若两位买方均未实际掌有该
房屋产权,然其中一方早在之前便已完成过户登记工作,那么此买方便拥有优先权;倘若以上两项条件皆未得到满足,也即既无过户登记记录亦未有人实际持有,此时便以首先支付全部
购房款项的买方为优先考虑对象。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您应当立即着手搜集相关
证据,例如
购房合同、付款收据等等。在与卖方进行沟通协商时,您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赔偿由此带来的
经济损失;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选择向当地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
解除合同、归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及其利息、赔偿相应损失,同时还可要求卖方承担不超过已支付购房款项一倍的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