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尚未签署
购房合同时,退回
定金的常见情形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条件:首先,如果在关键性的合同主条款上双方未能够达成共识,且这并不是因为某一方的蓄意行为或重大过失造成;其次,当开发商未能依法获得所需的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其他必要的合法销售手续时,作为买方的购买者有权寻求退还已支付的定金;再来就是若开发商有伪造、夸大宣传甚至欺诈消费者的不当行为,从而导致买方不再愿意继续进行该房屋的购买活动;最后就是因为非双方所能控制或者应当承担责任的原因,如政策发生变化使得买方无法满足相应的
购房要求等等。然而必须注意到,如果是由于买方单方面的主观意愿而违背了原先的购房约定,那么定金很可能难以退还回来。总而言之,能否成功地追回定金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境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且持有充分有效的相关
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