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而言,退还
购房订金时是否需要扣除相应的
违约金,取决于具体的事件情况和事实。在特殊情况下,如因购买者单方面违约引发的
退房事件中,
定金有可能会面临被没收的风险,而非必然被定义为违约金部分的数额。如果在
购房合同中已经清晰的规定了退房须承担违约金的情形,并且这些条款并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范标准,那么违约的一方很可能需要按照相关合同约定扣除相应的违约金部分。然而,如果是由开发企业自身存在诸如未获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房屋本身存在较为严重的品质问题等原因所带来的购房者退房事件,那么此时,购房者将无需承担任何违约金,相反却有权向开发商提出请求,让其退还订金并给予
双倍赔偿。因此,我们必须依据双方在购房合中的明确约定及实际情况,判断谁为违约方,进而决定是否应扣除违约金或采用其他合法途径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