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终究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做出合理的判断。
当我们在购房过程中所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可以进行协议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时,我们所面临的退房问题即不视为违约行为;反之,如果合约之中并未载明关于退房事宜的条文,那么我们因其他非正常原因委托他们进行的合作退房活动可能就会变成一种违约行为。
另外,比如仅由于个人主观意愿的改变而申请退房的,这种情况往往会被归类为违约行为。
此外,对于是不是违约,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开发商是否有任何违反合同的行为,例如房屋质量严重不合格、逾期交付等,如果在协商退房的过程中发现是由开发商自己违反了合同规定才导致这次退房行动的,那么我们就不会算作违约,而是拥有追究开发商法律责任的权利。
总的来说,是否违约最终仍须依据合约条款以及具体情况作出谨慎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