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关于竞业协议的补偿标准上,我国并没有制定出全国统一的具体法定数据。
通常来说,补偿金的额度应当足以保障劳动者的日常生活所需费用,在此基础上还需要考虑到劳动者辞去现有工作岗位之前的月均收入以及该地区的整体薪资水平等多方面因素。
若所在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那么每月仅支付 400 元的补偿金或许显得有些不足,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合理性。
然而,如果我们将当地的生活成本、劳动者的工资待遇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发现这笔补偿金能够满足劳动者的合理生活需求,并且是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达成的协议,那么这样的约定也有可能会被视为合法有效。
当然,如果劳动者个人认为所获得的补偿过少,明显缺乏公正性,他们有权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或者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寻求更为合理的补偿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