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二手房交易的事例中,关于是否可以退回已经支付的定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假设问题出现在买方方面,因其自身原因不愿继续购买该房产时,通常来说买方没有权利再索取定金的退还,因为定金本身具有确保合同顺利执行的功能属性。
但是,若卖方在此过程中出现了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如涉及到房屋产权纠纷或承诺及约定的房屋现状发生变化等情况,那么买方有权请求退回定金,并且有机会提出双倍赔偿的主张。
此外,倘若买卖双方在合同的关键条款上无法达成共识,例如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重要事项,从而导致合同无法签署成立的话,那么应当将定金予以全数返还。
总的来说,关于定金能否得到退还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需要从各方面全面考虑买卖双方的履约表现以及合同中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