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押金是否应当返还的问题,主要看租赁协议中有关违约金和解除合同的陈述内容。
如果租赁协议明确注明在合同未到期前解除合同时,押金将不予退还,并且租户因自身过错而提前终止合同,那么押金很有可能无法收回。
然而,若由于房东违反了合同规定,如房屋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对租户的生活造成了极大不便,或者房东未经租户同意擅自提高租金等情况,导致租户不得不提前终止合同,那么租户有权向房东索回押金,甚至还可提出赔偿损失的请求。
倘若租赁协议并无明确规定,而且租户提前终止合同是出于合理的原因,例如因工作调动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那么双方应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押金返还的问题。
若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考虑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