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案件中,是否需要先行垫付撞伤他人之后的医疗费用并不是由法律强行规定的事项。
站在法律的视角上来看待这个问题,在责任归属尚未明晰之前,当事人是没有法定的履行垫付义务之责任的。
然而,从人性化的角度进行考量,倘若当事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并且愿意伸出援手的话,他们是可以选择先行支付一部分的治疗费用。
在此种情况之下,如若当事人拥有有效的机动车交强险以及商业险,那么保险公司将会在合理的理赔范围之内来承担相应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当然,对于先前垫付的费用,当事人务必妥善保管好相关的票据凭证,以备日后处理赔偿事务时用作证明材料。
一旦责任归属明确之后,当事人应当根据其所负有的责任比例来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
如果当事人拒绝承担这笔费用,那么受害方有权利通过法律途径来寻求赔偿。
总而言之,关于是否需要垫付医疗费用,当事人需要全面权衡自身的实际情况以及事故的具体状况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