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作变动期间的医疗保险办理事项,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妥善处理。
假设在职人员的居住地址未发生改变,且在同一个统筹区域内更换了工作岗位,那么只需由原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医疗保险的停保手续,而新的用人单位则负责为其办理续保手续,这样便不会对该员工的医疗保险权益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然而,如果在职人员需要跨越不同的统筹区域来更换工作,那么他们就需要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事宜。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首先,在职人员需要前往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医疗保险的停保手续,同时向该机构提出开具参保凭证的申请;
其次,在职人员需要将已经获得的参保凭证提交给新的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并申请办理医疗保险关系的转入手续。
在新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并经过审核之后,将会与原参保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取得联系,共同办理相关的手续。
在此次办理过程当中,在职人员务必要关注各个地方政策的差异以及所需材料的完备程度,以确保顺利完成医疗保险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