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未签署劳动合同所产生的双倍赔偿责任,其适用的六项基本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用人单位自雇佣劳动者之日起,若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仍未能与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其次,劳动者需具备明确的工作职责、工作时长、工作场所等相关信息;再次,劳动者所付出的劳动应当被认定为用人单位整体业务方式的有机组成部分;此外,用人单位以及劳动者双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法定主体资格的要求;同时,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务服务,并且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和指导;最后,不存在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拒绝签署劳动合同等可能导致额外赔偿责任的特殊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在计算双倍赔偿责任的起始及截止日期时,应从雇佣关系建立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开始,直至满一年的前一天为止。
而双倍工资的计算基础一般以劳动者实际应得的工资总额为准。